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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东丰法院陈亚荣获评全省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先进个人
作者:张婉婷  发布时间:2024-03-22 09:36:04 打印 字号: | |
       为鼓励先进、激励队伍、激发干劲,日前,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全省10个“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10名“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东丰县人民法院大阳人民法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陈亚荣,荣获评全省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先进个人


 
责任编辑:刘静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