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案结事了】真情调解化纠纷 现场履行促和谐
作者:林阳  发布时间:2024-03-21 15:18:12 打印 字号: | |

土地是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近日,东丰法院行政审判庭妥善化解了一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双方握手言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乔某、唐某与刘某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截至起诉之日,刘某共欠乔某、唐某土地承包款30000元。承办法官在收到案件后,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但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调解未果。

庭审过程中,办案法官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意见,仔细核对证据,查明了案件事实,并依法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是同村村民,秉持案结事了人和的原则,承办法官继续结合法理与情理,耐心细致的向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并逐步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相理解。最终,在承办法官地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在履行了判决义务,案件未进入执行阶段即得到了解决,一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得以化解,双方当事人当即握手言和。

 

 

    土地纠纷涉及农民的生产生活,妥善化解土地纠纷,事关村民邻里关系和社会稳定。在下一步工作中,东丰县人民法院将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维护乡村和谐稳定,为乡村振兴贡献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刘静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