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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司法确认” 东丰法院解决18名农民烦“薪”事

作者:苏礼  发布时间:2024-03-21 14:38:23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东丰法院杨木林法庭与辽源市诉调对接人民调解中心驻东丰县调解室联动调解,以“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形式成功化解了一件涉18名农民工工资案件,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近日,18名农民工来到东丰法院杨木林法庭,请求立案,要求受雇的辽宁省某公司给付拖欠工资款。经调查,18名农民工分别来自吉林、辽宁、黑龙江等不同地区,为了充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最大程度减轻农民工诉累,杨木林法庭工作人员与辽源市诉调对接人民调解中心驻东丰县调解室取得联系,共同开展调解工作。承办法官与调解员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前提下,向公司负责人阐明拖欠劳动者工资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劝导其设身处地的理解农民工兄弟辛苦赚钱的不易,经过耐心地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辽源市诉调对接人民调解中心驻东丰县调解室以“人民调解”的形式出具18份调解协议,随后杨木林法庭法官立即对18份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并佐证在卷,为农民工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农民工群体切身利益,东丰县人民法院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形式,为农民工提供了更加快捷、经济、便利的司法服务。在下一步工作中,东丰县人民法院杨木林人民法庭将进一步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诉源治理,推动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的无缝对接,为建设“平安东丰”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刘静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