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法院帮助我们,哪能这么快就能拿到钱啊!法官,太感谢你们了!欠我们7年的工钱终于拿到手了。”近日,拿到工资的农民工代表将一面致谢锦旗送到东丰法院,对承办法官仅用一天时间就成功帮助他们拿到被拖欠的工资表示感谢。
2017年10月,8名农民工受雇于王某从事农田道路修建,约定每人带一台农用自卸车,日结工资400元,但工程结束后,王某并没有按照约定给付农民工全额工资,8名农民工多次讨要无果,无奈将王某起诉至东丰县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意识到案件涉及农民工群体利益,临近春耕时期,农民工急需资金投入春耕生产,否则将影响到8个家庭农民一年的收入,为尽快帮助农民工追回工资,承办法官在向农民工了解案情并审阅相关证据材料后,立即联系被告,向其讲明法律规定,并就欠薪情况、调解方案、款项给付等重点问题多次、多角度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最终被告在短时间内全额给付8名农民工工资。
近年来,东丰法院始终坚持深入践行“枫桥经验”,将能动司法与矛盾多元化解机制相结合,把矛盾化解在前端,解决在萌芽。在下一步工作中,东丰法院将继续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和新时代司法良知理念,不断加大司法为民工作力度,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