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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法庭建设 促进基层发展
作者:赵秀峰  发布时间:2023-02-23 14:37:10 打印 字号: | |

 【引言】2019年1月15日至16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快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锐意改革创新,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不断谱写政法事业发展新篇章。

    【摘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注重强基导向,人民法庭的建设和发展步入了快车道,人民法庭建设和发展的好坏,对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治理、群众生活需要,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有利于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公平正义新需求,依法维护人民群众权益;有利于以法治方式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利于覆盖城乡的司法服务网络,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为此,东丰法院十分重视人民法庭建设,尤其趁着人民法庭标准化建设的东风,东丰法院转变服务理念,提升服务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提升“法治文化软实力”,彰显“人民法治向心力”为目标,高标准推进人民法院软硬件建设,力争将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守护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基层支持。

    【关键词】人民法庭 高标准建设 公平正义

一、背景情况

东丰县人民法院从县域周边辖区面积、人口数量、案件多少、基层社会治理任务等因素综合考虑,设置了三个派出法庭,用于管辖县域周边的十三个乡镇的民商事案件,其中,黄河人民法庭设置在东丰县黄河镇,辖二龙山乡、黄河镇、沙河镇、那丹伯镇四个乡镇,辖区面积766.35平方千米;大阳人民法庭设置在东丰县大阳镇,辖三合乡、南屯基镇、大阳镇、横道河镇四个乡镇,辖区面积921.07平方千米;杨木林人民法庭设置在东丰县杨木林镇,辖拉拉河镇、猴石镇、杨木林镇、小四平镇、大兴镇五个乡镇,辖区面积682.56平方千米。而为了更好的发挥人民法庭的桥头堡战斗作用,各人民法庭也因地制宜的配置了审判员、审判辅助人员及书记员,实现了人民法庭立案、调解及审判等一站式诉讼服务,尤其是近些年来,本院加大了对人民法庭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人民法庭办公办案用房、业务装备配备等得到了充分的保障,实现了网上立案、电子送达、网上开庭等功能,为人民法庭积极履职提供了坚实的客观保障。

    2021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发了《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该意见不仅为人民法庭的高速发展注入了一剂强心剂,更为新时代人民法庭的发展指明了奋斗方向,而人民法庭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行为了一套具有本地特色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模式,形成具有东丰经验的发展模式,并多次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好评。

    二、主要做法

    东丰法院三个派出法庭高标准落实人民法庭“三个便于”工作原则与“三个服务”功能定位,助力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迈向新征程。

    (一)思想引领行动,信念凝聚力量。

    东丰法院加强对派出法庭党建工作的建设,将优秀的年轻党员充实到审判一线,提升法庭队伍整体党性修养和业务能力,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审判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党性基础。东丰法院各派出法庭强化人民法庭党支部的组织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开展多形式活动,充分发挥了党支部对干警的教育、管理、监督职能,主动融合党建精神,坚持改革创新,贯彻落实“两个确立”指导思想,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提高了干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树牢司法为民理念,有利于增强干警群众服务意识,提升了服务群众本领。

    (二)调解助力解纷,格局带来方法。

    东丰法院开展的诉前调解工作作为吉林省法院系统工作的一面旗帜,历经客观实践检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已经成为具有本地特色的工作模式,并获得最高人民法院的高度肯定。   随着时间的推移,诉前调解工作逐渐转变为更为专业的府院联动、诉源治理、专业调解等工作,东丰法院为了顺应时代的发展,逐步走出了一条适应本地发展的调解模式,首先,东丰法院各派出法庭积极同辖区党委政府联系,将府院联动工作推进到实处,帮助辖区党委政府组建了专业化调解机构和调解组织,各法庭作为调解机构和调解组织的神经中枢,定期为调解员进行法律业务培训,不定期到调解机构和调解组织进行业务指导,将辖区内的纠纷苗头引导到党委政府,由专业化机构进行调解,力争将纠纷苗头解决在萌芽当中;其次,东丰法院各派出法庭注重诉源治理工作的开展,在辖区内各个行政村均聘任了调解员,整合了各行政村的网格员及群众代表,形成了“法官+调解员+网格员+群众代表”的自治调解模式,法官在整个调解过程中充当普法宣传者的身份来帮助村委自行调解本村发生的民商事矛盾,应调解员、网格员及群众代表的要求,定期对村民进行普法宣传,将法律规定通过讲故事的方式传输给辖区群众;第三,东丰法院各派出法庭主动对外开展普法宣传工作,虽然本地群众的法律意识较低,文化水平程度不高,但广大群众对法律知识的渴望却一直存在,为此,派出法庭的法官经常到辖区内进行普法宣传,利用“假日法庭”、法治副校长等活动到辖区中去,将法律知识讲解给有需要的群众。

    随着“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工作的推进,东丰法院派出法庭依据人民法庭标准化建设方案的要求,建立构建“1+N”联动机制,将辖区内党委政府工作人员、调解员、网格员、群众代表等均联合起来,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将诉源治理工作推进到最前沿,借助基层力量,解决基层矛盾,并且加大对辖区村委的投入力度,在辖区设置了11个固定的及N个不固定的巡回审判点,将审判法台下移到田间地头,通过巡回审判进行诉源治理,让群众能够近距离的接触法官,零距离的咨询问题。同时,各法庭的法官对辖区的行政村进行了“包片包保”工作,每名法官均对接辖区内的乡镇党委、村委,形成立调审诉讼服务网络全覆盖的模式,激活了“村、乡镇、人民法庭”三级诉调对接网络,畅通了联系渠道,将法官、调解员等信息设置在乡委、政府,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体验到诉讼服务,起到服务一方、教育一方的效果。

    (三)全力帮助基层,服务带来振兴。

    人民法庭从维护基层稳定的桥头堡转变为服务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的重要平台,各派出法庭面临着十分艰巨的任务和使命,但各法庭干警能够始终秉承着司法为民的优良传统,不断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用自己的行动为服务践行,展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无诉村屯、乡约民规、综合治理等活动的开展,各派出法庭全力协助党委政府帮助基层建设,通过灵活运用公众开放日、假日法庭、法治讲座、巡回审判等活动,将国家的大政方针、社会治理理念传达到基层群众中去,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不断发展农牧业,拓宽营商渠道,把握农村商机,使得广大人民群众均称为发家致富的好手,为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支持和法律保障。

    三、经验启示

东丰县人民法院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为大局司法的理念,在开展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法治环境的营造,始终坚持不懈的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当中,为基层的发展和稳定贡献力量。

1.府庭联动,综合提升基层调解及治理能力。

利用府院联动的契机,开展府庭共建工作,指导辖区党委政府组建由政府部门参与的专业性调解机构,针对具体行政行为及府民纠纷进行专门性调解,法庭定期对调解机构所需的法律知识进行培训,不定期就调解机构遇到的疑难案件进行指导;同时,法庭依法有序参与到基层社会治理,为政府部门重大项目建设、营商环境营造、民生领域发展等方面积极献言献策,依据法律规定提出发展方向及法律风险防控意见,保证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基层市场有序发展。

2.诉源治理,综合处理社会矛盾。

法庭利用乡镇政府贴近基层的优势,强化与乡镇政府及所属村委的衔接,畅通法庭与基层的衔接渠道,建立专业微信调解群,在村屯设置法官联络卡,形成由村民发现矛盾苗头、村委调查基本事实、法庭反馈矛盾焦点,分层递进治理程序,及时掌握和研判纠纷信息,发挥乡镇、村委作用,促进基层纠纷源头化解。

3.平安建设,保障基层和谐有序发展。

“平安吉林”、“大美东丰”、“优化营商环境”的东风,法庭积极参与辖区综合治理建设,多次为政府各部门培训专业知识,参与“村规民约”的制定,调研民营企业发展,为农村基础设施改造、人均环境改善及营商环境改善提供法律帮助。    

2021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发了《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该意见不仅为人民法庭的高速发展注入了一剂强心剂,更为新时代人民法庭的发展指明了奋斗方向,而人民法庭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行为了一套具有本地特色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模式,形成具有东丰经验的发展模式,并多次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好评。


 
责任编辑:蒋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