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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府两院齐并进 源头治理创新局
作者:王惠  发布时间:2023-02-23 14:35:16 打印 字号: | |

【引言】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指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因此,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和关键。法治政府由法律产生,行政权来源于法律并受制于法律,受法律监督,对法律负责。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政府在依法治国中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并且是要通过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这也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意。

    【摘要】2020开始,一府两院之间开始密切联系,围绕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行政争议化解、抓好破产案件、完善执行联动等工作共同会商,探索争议解决新格局。各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行政机关的组织优势和法院的专业优势,加强府院联动,深化良性互动,协同发力攻坚。聚焦化解行政争议,坚持问题导向,加快补齐短板,依托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强化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在化解重大矛盾、服务重大项目、打造法制化营商环境、依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持续发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关键词】法治政府建设 府院联动 行政争议化解

一、背景情况

    党的十九大明确对“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出重要部署以来,行政审判探索诉源治理新路径,建立行政争议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将工作融入地方发展战略布局,构建源头预判评估、联调精准定位、案后研判分析的立体化争议解决新格局。目前该项工作已经进入深化发展阶段。自2020年,东丰县人民法院开展府院联动工作以来,坚持深入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逐步有序推进,成效显著。我院秉承民本位裁判理念,根据行政案件的特点创新工作方法,在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背景下,充分调研行政机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开创行政审判新局面。

    二、主要做法

    府院联动机制指县委县政府与县法院之间强化互动,通过联席会议、案件协商,会签文件等形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机制。在充分认识府院联动的重要性基础上,准确把握联动主体、理论依据、联动定位、工作目标和最终目的,逐步在实践中探索,在总结中提升。

(一) 发挥主体作用,改革精准对标。

    我院按照《东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要求,于2020年3月31日在东丰法院挂牌成立东丰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于2021年4月19日成立该中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县长、县法院院长组成,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县司法局局长、法院主管副院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司法局局长兼任,负责与各行政机关的协调、沟通工作。该中心成立以来,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使政府决策与法治建设融合一起,为府院“联”起来奠定组织基础,搭建互通桥梁。

   (二)落实工作机制,再造工作流程。

2020年4月23日,东丰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召开第一次府院联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会后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并制定府院联动机制工作规则,府院联动机制正式实施。自工作开展以来,我院按年度向县政府发送年度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行政审判白皮书),针对县域重大改革、重大项目积极提供司法建议,落实重大案件协调化解机制、行政审判定期通报机制、司法建议通报反馈机制、非诉案件裁执分离机制、旁听庭审评议机制以及府院联合调研机制。至今,报送行政白皮书2020年度,发送司法建议3份,受理非诉行政审查案件35件,负责人出庭参与庭审8次,针对特殊案件或者涉密案件召开研判会议2次,参与政府涉及房屋土地征收、旧城区改造、违法建筑拆除、城市环境治理、大棚房整治等决策事项20余项。工作机制的落实,工作流程的创新,使府院信息互通,良性互动,使政府工作开展在司法保障下更具生命力。

(三)充实审判团队,提升综合能力。

按照上级法院对府院联动工作的指导和要求,我院定期与地区法院以会议形式展开对话和交流,分享工作经验。考虑行政审判特殊性,东丰法院依托现有行政审判团队,建立“121”工作模式,即一名法官担任府院联动工作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沟通与协调,一审一书组合负责行政案件的审理,一名法官负责重点难点案件的分析研判工作。联络员法官系我院8年行政审判经验的专家型法官,具有卓越的沟通协调能力,担当法律和政策的解读者。分析研判法官系我院具有一定专业分析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学者型法官,通过对个案、类案重点研究,担当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解剖者。审判外与审判内有机联系,为府院联动的不断发展提供良性内循环土壤,使府院联动持续焕发活力。

(四)筑牢联动基础,效能显著提升。

    提升行政审判质效。对近四年来行政案件数据分析对比,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开展之后,行政审判的严峻形式有所缓解,具体表现在:1、案件数量大幅度减少,诉讼案件减少最为明显。2018年度行政案件84件,其中诉讼37件,非诉47件;2019年度行政案件99件,其中诉讼30件,非诉69件;2020年度行政案件31件,其中诉讼17件,非诉14件。2021年度截至目前共受理行政案件46件,其中诉讼16件,非诉30件。联动工作开展以后案件数明显减少,以2020年度为例,收案率同比降低65.7%,其中诉讼案件收案率降低43.3%,最为显著。2、诉前化解案件数逐年增加,化解率维持平稳。2020年度,我院与12个相关单位联动解纷,诉前化解案件11件,化解率35.48%;2021年度至今,我院与17个相关单位联动化解案件16件,化解率34.78%,调解功能在诉前显现作用。3、诉讼案件上诉率有所下降,息诉服判率稳中有升。2019年度上诉率为45%,2020年度上诉率为35%,降幅达到10%左右,行政审判质效明显改善。优化行政决策职能。1、行政争议诉前研讨,行政案情分析总结,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功能衔接,促使府院联动意识增强,为行政机关树立职权法定的法治理念。2、审判数据定期通报、司法建议有效反馈、法律法规正确解读,助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行政主体法律意识,促使行政机关实现权权分明,权责统一,为行政机关树立良好形象,增强行政执法公信力。3、为维护地方重大项目建设,通过提前介入、法律宣传等方式,协助政府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矛盾,为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职责提供法律智慧,支持地方经济有序发展。指引公民合法维权。随着府院联动工作深入开展,有利于维护公民知情权,有利于普及法律常识,有利于转变公民法制观念,有利于提高公民在行政司法中的参与度,从而促成内心合理化预判,树立法律权威思想。

    两年来,我院积极推进府院联动,逐步打破行政与司法的信息壁垒,发挥彼此优势作用,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益经验,实现跨领域合作的示范效果。

三、经验启示

    东丰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附院联动工作经过二年多的探索与实践,取得初步成效,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启示。

    (一)推进附院联动深入发展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之所以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最深层次的原因就是我们党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将人民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位置,得到人民的坚决拥护和支持。府院联动工作源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客观需求,法治政府建设是为了建立实质性的法治体系价值标准,逐渐由形式法治向实质法治迈进。根本目的还在于实现良好行政、合理行政的目标,让老百姓在每一个政府活动中能够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二)推进附院联动深入发展要做好数字化联动的探索。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意见对数字政府建设提出明确要求,该项工作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实践证明,利用数字技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府治理转型,能够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务服务的需求。我院一直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搭乘智慧法院建设快车,大力发展“互联网+诉讼服务”,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为联动平台建设提供实践基础。数字政府与智慧法院建设协同推进,充分说明信息化技术对政务与审判的重要性,工作方式与科技创新相融合,能够升级府院联动版本,开拓行政审判在信息化维度创新。拓宽府院沟通渠道,充分发挥多方调解力量,最终实现行政争议高效能实质性化解。

   (三)推进附院联动深入发展要更新审判思维,升级司法水平。近年来,行政审判改革使审判实务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应对挑战的同时认知转变审判思维的重要性。行政审判应体现和谐理念,注重发挥调解功能,针对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案件争取调解,促成行政争议案结事了。行政审判应体现平衡理念,拓宽审判审查限度,根据行政审判的特点,强调审判的合法性容易导致行政行为形式性审查的结果,而忽略实质合法的重要性。行政审判应有针对性的加大对合法但不合理行为的审查力度,维护诉求正当性。行政审判应体现共情理念,社会变革日新月异,法治进程不断跃进,公众法治观念、维权意识的进步,需要行政审判渗透到社会治理层面,以公众视角同理思考,积极回应。行政审判应体现发展理念,行政审判的独特意义在于对公民权利和行政权力的价值平衡,行政权力的行使源于社会,益于人人,因此行政审判的标准应该将依据置于基层现实应用状况予以考察。通过对审判逻辑重新构架,司法能力水平上升一定高度,促进实现公平正义的司法效果。

    建设法治国家为“府院联动”指明发展方向,打造法治政府为“府院联动”明确现实目的,实现法治社会为“府院联动”激发前进动力,最高人民法院和各地法院的探索和尝试更为“府院联动”工作发展提供实践基础和创新样本。未来,法院与多元主体聚集合力将联动工作立足当前、引向深入,打造“法治丰城”新名片,为推动县域治理现代化新格局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蒋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