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上午,东丰县人民法院大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猴石镇饲料店经营人于某与被告周某欠款纠纷一案。大阳镇机关干部及村民20余人旁听庭审。
原告于某诉称, 2016年至2019年被告曾多次来自己所经营的饲料店赊购饲料,总计欠款5800元,被告每次赊购时均出具了欠条,原告每年都多次找被告催要,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给付。被告辩称,所有欠条都不是本人所签字同意,不具有法律效力,请求法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庭审中,法庭严格按照诉讼程序举证、质证、认证,法官在查明案情的过程中,针对性地询问双方当事人案情细节,确保对当庭旁听人员起到警示、指导作用。本案庭审程序严谨,细节规范,并全程庭审直播。案件经审理中调解,双方未达成调解协议,将择日宣判。
大阳镇旁听人员表示,本次庭审使他们零距离感受了司法的权威公正,生动地学习了法律知识,提高了他们的法治思维,切实增强了自身法治意识,更对他们生产经营,遵纪守法起到了良好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