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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直击| 东丰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73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
作者:李良  发布时间:2021-12-02 14:32:37 打印 字号: | |

121-2日,东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了汤某恺、关某羊等73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

为切实提高审判质效,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按照疫情管控要求,东丰县人民法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成七人合议庭,成立后勤小组、安保小组等,各小组工作人员认真工作,克服大雪等寒冷天气,保障了庭审顺利进行。

公诉机关指控,汤某恺等73名被告人生产、销售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减肥产品“索丽可Ob蛋白秀身减肥胶囊”。其中,汤某恺受关某羊所托向其非法售卖含有“西布曲明”成份的有毒有害散装胶囊及外包装,关某羊非法组装后销售,刘某莹等5名被告人为其提供帮助,其余被告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均应当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整个庭审在审判长主持下有序进行,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定罪量刑展开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由于本案案情复杂、涉案人数众多,合议庭决定择期宣判。

 

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本次涉众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体现了东丰县人民法院对食品类犯罪严厉打击的决心,同时也是社会群众宣传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东丰县人民法院呼吁广大群众加强对食品安全类犯罪的认识,提高警惕,远离有毒有害食品,保重身体健康!


 

 
来源:刑事审判庭
责任编辑:刘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