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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好差评”制度 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作者:蒋萌  发布时间:2021-11-23 14:16:41 打印 字号: | |

近日,省高院下发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审判服务“好差评”工作制度的规定(试行)》,为进一步改进审判服务工作,促进审判工作提质增效,东丰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并迅速召开党组会进行落实部署,同时将文件下发至各业务庭室组织干警学习。

目前,我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及黄河法庭、大阳法庭、杨木林法庭三个派出法庭分别张贴了审判服务“好差评”二维码和操作指南,采取线上评价方式,引导当事人、诉讼参与人搜索小程序或扫码进入“吉林法院审判服务好差评”小程序,及时了解审判服务“好差评”相关内容,并进行实名制评价。张贴当日,已有部分当事人通过审判服务“好差评”小程序进行评价,当事人纷纷表示,审判服务“好差评”小程序流程简洁、易操作,法院开展审判服务“好差评”工作制度,不仅有利于我们及时表达对审判服务的感受和诉求,也能更好接受我们的监督。

审判服务“好差评”工作的开展不仅有利于提高我院审判服务质量,增强群众满意度,更是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的又一有力举措。下一步东丰法院将持续落实审判服务“好差评”工作制度,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深入践行为民服务宗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不断强化对差评服务的整改,建立差评案件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不断提升。


 
来源:审判管理办公室
责任编辑:刘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