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丰县人民法院黄河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农村常见的侵权纠纷案件,黄河人民法庭受理该案件后,经过多次沟通协调,成功调解双方矛盾。
据了解,此案件是因春耕引起的侵犯身体权案件。姜某与蔡某系亲属,两家承包的水田相邻,且共用一条水线。大雨冲毁水线导致跑水,双方在各自的水田里干活时,因取土修补水线问题发生争执、厮打,姜某当即昏倒在地。报警后,姜某被送至医院住院治疗。双方因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故姜某诉至法院。
黄河人民法庭受理该案件后,庭长李勇吉发现双方矛盾较深、争议较大,对损害结果及法律规定也有不同的看法,为此,多次深入到当事人家中,多次进行调解,向其解释及解答举证规则及法律规定的具体内容,并及时对该案进行审理,作出了具有说服力的民事判决,双方均表示认同。最终,在李勇吉庭长的努力下,双方本着尊重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蔡某将赔偿款一次性赔偿到位,双方到此案结事了,再无纠纷。
案件人性化的审理不仅反映出黄河人民法庭在案件审理中始终坚持调解为主、调判结合的工作机制,还为辖区稳定及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服务和保障。法官为群众办实事,不仅要体现在认识上,更应该体现在行动上。今后,黄河人民法庭会尽最大的努力,力争为群众办更多的实事、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