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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普法进行时|普法座谈会 院企共提高
作者:孙逸群  发布时间:2021-03-10 16:16:08 打印 字号: | |

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东丰县人民法院大阳人民法庭秉持服务大局理念,坚持把普法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在院党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深入企业开展普法活动。

3月4日,大阳人民法庭陈亚荣庭长带领由法官尹宝明、法官张鹤、书记员孙逸群等组成的普法团队,专程来到辖区重点企业——吉林鑫达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达公司)召开普法座谈会,鑫达公司法务产品营销部、供应部、招标办公室保卫部人力资源等部门领导及员工代表2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陈亚荣庭长首先就《民法典立法背景及重要意义进行了全面阐释然后结合民法典各分编具体条文规定,深入解读了民法典有关法律规定的最新亮点内容,特别是针对与企业生产经营息息相关的部分,如买卖合同中无权处分合同效力的认定规则、瑕疵担保责任豁免的例外规则、检验期限过短的规则、出卖人回收义务、标的物孳息归属的约定排除情形、所有权保留的登记对抗规则等,通过穿插一些典型案例对这些抽象的法条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重点解析

陈亚荣庭长在宣讲中反复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调整人民群众、各行各业社会生活与经济生活的基本法,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企业只有学好、用好《民法典》,才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实现经营目标

 

 

听完陈亚荣庭长的讲授,鑫达公司法务负责人梁洪彬再次代表公司感谢大阳人民法庭专程开展此次普法宣讲活动。并表示,人民法院开展此类活动,是企业、人民的福音,我司将把握每次同法院普法代表沟通、学习的机会,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依法经营,为地方经济,国家税收做出贡献。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互动热烈鑫达公司各部门代表就本单位目前存在的合同签订、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员工离职、证据留存等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咨询,大阳人民法庭普法干警一一予以详细解答,并在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向与会人员宣传了《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倡导企业诚信经营。经过充分的讨论,大家都感到受益匪浅,这也昭示着此次普法宣讲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社会效果显著。

 

 

鑫达公司作为东丰县重点企业、利税大户,为东丰县的社会经济发展贡献巨大。大阳人民法庭作为东丰县人民法院派出法庭,继续牢记使命、服务大局,企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也欢迎大家对人民法庭工作给予监督和支持,共享法治成果、共建美好家园。


 
来源:大阳人民法庭
责任编辑:李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