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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战连捷保民生 执行到位过新年!——东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春节前执行工作纪实
作者:由世阳  发布时间:2021-02-10 16:39:37 打印 字号: | |

一年一度的新春佳节即将来临,全国各地充满了节日的氛围。东丰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2021年春节前40天的时间里,紧抓结案关键期,努力提升执行到位率,主动出击,结合下乡调查、调解,利用手机、微信、短信等实时联络方式,克服防疫困难,在佳节来临之际不松劲,以执结、化解涉民生执行案件为重点,连战连捷,共执结、化解104件执行案件,其中涉民生案件65件。仅40天,累计执行到位执行款金额1030.82万元。

民工讨薪难过年,先予执行快兑现

1月20日上午,东丰县自然资源局、东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了一群农民工。经了解,他们是高某(被执行人)招录,为江西某公司中标的东丰县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标段修建水泥路段。工程结束后,这些农民工工资却迟迟未给付。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眼看春节临近没有希望,便集体来到东丰县自然资源局、东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访。经相关部门依法处置,这些工人于2月9日带着东丰县劳动人事仲裁院作出的先予执行裁决书来到东丰县法院要求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行干警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与东丰县农村土地整理重大工程项目指挥部、东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得联系,根据案件具体情形查阅法条,争取以最快速度依法采取措施。当天下午,执行干警依法向东丰县农村土地整理重大工程项目指挥部送达了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东丰县农村土地整理重大工程项目指挥部按照东丰县劳动人事仲裁院作出的先予执行裁决书要求,将被执行人高某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及垫付税金共计574476.28元汇入东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资金专户,并向东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送达了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裁定书,要求东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接到上述款项后,依法从快发放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至此,一起农民工工资先予执行案件,在48小时内顺利执结。春节前,东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共执行到位农民工工资累计金额80余万元,被拖欠工钱的农民工领到工资后,欢天喜地,回家过年!

被困矿井险遇难,执行到位好过年

在东丰县务工的王某某,是一位来自四川省营山县的农民工。2019年10月11日,在井下工作中的王某某听到一声巨响,便不省人事。等到醒来,发现身处黑暗之中,身体被重物压住不能动弹,他知道是发生了塌方,身受重伤的王某某只能忍受剧痛,在无边的黑暗中等待救援……经过全力抢救,王某某全身36处骨折,在忍受了常人难以忍受的折磨后,他又重新站了起来!身体初愈,他便拄着拐杖来到东丰县劳动人事仲裁院维权。2021年1月18日,王某某拿着东丰县劳动人事仲裁院裁决书来到东丰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近三年的维权路,让依然不能正常行走的王某某身心俱疲。在听说很多劳动争议案件无法得到执行的时候,王某某不知道自己的执行款什么时候才能执行到位……受理该案后,执行员立即对被执行企业财产进行远程查控,并对企业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通过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被执行人的商业行为,同时通过电话、短信的方式与被执行人办公室负责人取得联系,对其进行普法、释法,并告知被纳入限制消费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利后果。在经过慎重考虑后,该公司决定将王某某的赔偿款一次性交付东丰县人民法院。至此,总计638069.11元的赔偿金在不到十五天的时间里被一次性执行到位。

交通事故造损失,便民执法暖人心

2020年4月28日13时许,被执行人所雇佣司机张某某驾驶的重型水泥罐车与申请执行人所雇佣司机姜某某驾驶的货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混凝土报废的结果。经查,被执行人承担主要责任,后经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应赔偿申请执行人各项损失49343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后,东丰县人民法院依法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被执行人非常配合法院执行,并将本案执行款、迟延履行金、案件受理费、执行费悉数交付东丰县人民法院账户。但在执行款交付过程中,因疫情防控,申请执行人不能亲自到院办理领取执行款手续,案件承办人通过微信指导身在东辽县的申请执行人曲某某办理了领取执行款相关手续,并通过邮寄方式,将领款手续收取到院,于2021年2月8日下午将执行款50250.17元交付到申请执行人曲某某本人的账户中。
    在执行工作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艰难险阻。每一名工作在执行一线的干警,怀揣着实现公平正义的坚定信念,为切实破解执行难而不懈努力。时值春节假期临近,东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依然坚守在执行工作一线,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化解执行案件,奋力谱写执行工作的新篇章!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刘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