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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学习作承诺 廉洁自律当表率
作者:张艺竞  发布时间:2020-05-29 15:19:40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使全体干警进一步认识到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东丰县人民法院深入开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坚决杜绝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确保公正司法,维护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

5月19日,东丰县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成员签订了《吉林省法院系统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承诺书》,引导全体干警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自我监督和约束。承诺书包括了廉洁从政及“三个规定”的基本内容,承诺书的签订是对工作效率和廉洁意识的有力督促,同时要求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接受监督,加强自我约束,率先垂范。

同时,东丰县人民法院各部门先后开展学习,认真学习“三个规定”,坚决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提醒广大干警绷紧廉政文化教育这根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通过学习,法院干警发自内心的感悟,深刻言道:我虽然只是东丰县人民法院的一名普通工作人员,也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进一步强化自律意识,规范自身行为,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三个规定”:即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等单位先后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查收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来源:机关党总支
责任编辑:刘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