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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丰县法院||快速调撤纠纷 助力复产复耕
作者:刘馨阳  发布时间:2020-04-03 15:59:17 打印 字号: | |


3月30日,东丰县人民法院城郊法庭成功调解五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将村民从繁杂的诉讼活动中解脱出来,放下包袱复产复耕。

5起案件还要从一份农村土地流转合同说起……东丰县南屯基镇某村5户村民李某某、姜某某、胡某春、胡某军、索某某于2012年3月同开发商常某某签订了长期土地流转合同,该合同担保单位处盖有该村村委会、镇农村承包合同管理站印章。因开发商未能给付全部流转费,该村村委会书记赵某某同月又与村民签订借款合同,内容主要为5户村民同意将该土地流转费借给赵某某使用,并约定了利息,同时约定如不能按期给付利息或村民急需的本金,村民们有权要回土地使用权。但几年过后,除先期偿还了少部分本息外,其余款项一直未给付,5户村民认为他们的土地流转款因与村书记赵某某又签订了借款合同,应由赵某某给付,该村村委会与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应承担连带给付责任,遂将赵某某以及村委会、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诉讼至东丰县法院。赵某某因涉嫌经济犯罪,已被公安部门立案侦查,故村民撤回对赵某某的起诉,要求村委会及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还款。东丰县法院于2020年1月7日立案受理。

东丰县法院立案后,立即着手对该案进行调查,并到实地考察,了解土地情况,找原告村民谈话核实案情。在调查期间,正值疫情肆虐,但城郊法庭法官干警们利用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积极进行调解、磋商。因案件涉及务农人员较多,且正值农村复产复耕的重要时节,为早日解决纠纷,保证村民正常生产生活,办案法官经多方努力,会同南屯基镇政府、该村村委会及开发商常某某,与村民们多次进行沟通、协调,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达成庭外和解,5户村民均已撤诉,并与开发商常某某达成协议,双方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

办案法官最大程度的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助力复产复耕,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东丰法院将继续发挥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机制,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着力在为群众提供更高效、更便捷、更细致的诉讼服务上加大力度、贡献力量。


 
来源:城郊人民法庭
责任编辑:刘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