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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丰法院宣判一起涉黄刑事案件
作者:刘梦晨  发布时间:2019-12-06 08:58:54 打印 字号: | |

为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氛围,打击和震慑黄赌毒”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净化社会风气,12月5日,东丰法院宣判了一起涉黄刑事案件。

被告人田某在2019年6月期间,在其经营的足疗店内,多次容留卖淫女迟某、田某向嫖客宋某、方某卖淫并从中获利。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田某容留他人卖淫,行为已构成了容留卖淫罪。田某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能够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判处被告人田某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追缴其违法所得人民币三千元。

东丰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紧紧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部署,坚持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加大对“黄赌毒”案件的惩治力度。并适时对涉“黄赌毒”典型刑事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和公开宣判,彰显对一切黑恶势力强有力的打击力度和决心


 

 
来源:东丰县人民法院扫黑办
责任编辑:刘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