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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吉林亮剑】开展专题培训 加强法治保障
——东丰法院召开“扫黑除恶”四个意见培训会
作者:刘馨阳  发布时间:2019-05-09 13:00:35 打印 字号: | |
  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深入推进,大批涉黑涉恶案件陆续进入起诉、审判环节,为准确适用法律法规,提高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效,依法准确及时地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5月8日下午,东丰县人民法院组织学习了两高两部印发的“扫黑除恶”4个重要文件。

  会上,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4个意见进行了学习,4个意见分别对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提出总体要求,对恶势力的具体认定标准等进行了明确,要求不断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确保“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打早打小”与“打准打实”相一致;明确了“套路贷”与民间借贷的界限, 对“套路贷”犯罪的数额计算、既遂、未遂情形并存时如何处理等影响量刑的问题,以及涉案财产如何处置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对涉黑恶财产范围及处理方式、程序作了明确规定,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证依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明确了“软暴力”基本概念、表现形式、客观认定标准,有利于准确认定采用“软暴力”手段实施的具体违法犯罪。

  通过对4个意见进行系统的学习,东丰法院办案法官和干警纷纷表示对扫黑除恶相关案件办理有了更准确的认定,极大地提高了审判质效。在会后,将继续深入学习研究4个意见,不断提高办案能力,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障丰城人民安居乐业。

  培训会由东丰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忠录主持,刑事审判庭庭长、扫黑除恶专项斗阵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车永强主讲,院班子成员及全体干警参加了专题培训会。
来源:政治部
责任编辑:刘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