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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丰法院成功化解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执行案件
作者:杜航  发布时间:2018-05-03 10:46:01 打印 字号: | |
  近日,我院第三合议庭法官以执行和解方式,成功执结了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历经周折终于拿到工资款的申请人尹某对执行结果非常满意。

  2015年11月,申请执行人尹某到被执行人张某承包的彩钢房生产厂干活,约定每天工资130元,申请执行人尹某工作17.5天,被执行张某一直未给付工资款共计2275元,经多次催要无果,申请人尹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张某立即给付尹某工资款2275元,判决生效后张某仍拒绝支付工资款,无奈尹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东丰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4月16日立案执行尹某申请执行张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承办法官于4月23日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立案通知书、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被执行人财产调查表,通过法院司法查控系统被执行人张某名下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陷入了执行不能的僵局。考虑到被执行人不在本地,承办法官多次查找被执行人都无果。申请人尹某向承办法官提供被执行人张某在外地电话号码,承办法官多次电话与其沟通,通过短信方式告知打工地点,承办法官亲自驱车到打工地点了解情况,因自己也在打工挣钱养家收入并不高,但表示愿意分期还款,经过法官多次做申请执行人尹某工作,希望给被执行人一些时间,双方终于同意和解结案,并当场支付1000元,余款每月计划还款300元,直至全部还清为止。

  经过承办法官的努力,该案终于执结完毕。目前该和解协议已顺利履行完毕,这起案件最终得到了妥善的解决。兑付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了良好的执行氛围。
来源:政治处
责任编辑:政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