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1日,当法官的法槌落下的一刹那,一段维系了五年之久的婚姻关系即告结束。小郑和小王终于从这段痛苦的婚姻中摆脱了对方……
2016年9月6日,小王的母亲带着小王来到东丰法院立案大厅,要求曾经的儿媳小郑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将判决确定的2.5万元存款返还给儿子,并承担执行费。
案件经过流转后,于9月12日交到办案法官手中,办案法官经过阅卷发现:离婚判决虽然确定小郑有一次性返还小王2.5万元的义务,但也判定小王每月有给付小郑女儿抚养费500元的义务,于是果断制定执行方案,争取双方以两账相抵的方式和解结案,互不相欠。
在接待过程中,小郑和小王都表示愿意通过顶账方式,化解这两笔账务,小王也承诺直到女儿十八岁成年能够独立生活为止,自己会主动给付剩余十几年的抚养费。双方接过法院的结案文书,一同到民政局去办理离婚证书。一起执行案件仅用两日便执结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