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规范结案标准 疏通案件出口
作者:由世阳  发布时间:2016-08-09 09:32:45 打印 字号: | |
  为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指导下,东丰县人民法院结合所辖未结案件的实际情况,将执行案件划分为“正常、关注、可疑、疑难、执行不能”五类案件,规范执行结案标准,疏通执行案件出口。

  民事案件能否得到顺利、完整的执行,主要取决于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以及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人员、财产线索的掌控程度。对于申请执行人无法提出有效财产线索、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人民法院经过存款、房产、土地、车辆和股权“五查”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人民法院将根据执行案件分类管理办法进行结案。

  在疏通执行案件出口的同时,东丰法院还积极开展了清理执行账户暂存案款的工作,自今年5月份以来,共清理执行账户内暂存案款200余万元。同时建设和应用与最高人民法院一体化的执行案件管理系统,扎牢制度笼子,坚守廉洁底线,做好司法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执行公开网等司法公开平台,切实做到节点管控、无缝连接,实现阳光执行,提升执行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和司法公信力。
来源:政治处
责任编辑: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