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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当事人防范意识 全流程风险主动告知
作者:尹国英  发布时间:2016-04-28 10:06:43 打印 字号: | |
  为便于人民群众诉讼,帮助当事人避免常见的诉讼风险,特别是预见胜诉后可能面临权益无法得到充分实现的不利局面,东丰县人民法院在立案、诉讼、财产保全、执行等各个环节主动告知当事人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通过书面告知、当面释明的方式使案件原告、申请执行人对各种风险有了充分认识。

  根据当前审判执行工作实际,我院印发了《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申请强制执行风险告知书》及《保全财产风险告知书》,告知书中详细列明了当事人在各个诉讼阶段可能面临的风险,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存入卷宗。其中《申请强制执行风险告知书》在诉讼案件立案及执行案件立案时均向原告、申请执行人发放,以此强化当事人对申请强制执行可能带来各种风险的预判,进而扭转当事人“胜诉即权益实现”的错误认识,提升当事人对因案件执行不能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接受度,有助于摆脱执行工作普遍面临的当事人不理解、社会不认同的不利局面,对诉讼案件调撤、化解执行案件信访及全面深化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政治处
责任编辑: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