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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分案制度 巩固司改成果
作者:尹国英  发布时间:2016-01-08 13:50:26 打印 字号: | |
  东丰法院作为全省司法体制改革首批试点法院,各项改革试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12个新型合议庭正按照新的审判权运行模式运行。为进一步巩固司法改革成果,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案多人少、分案不均等突出问题,东丰法院改革分案制度,经过充分研究、论证,印发了《东丰县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分案办法(试行)》。

  分案办法立足于东丰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和法官员额制改革,注重地域管辖与案件类型相结合,着力解决审判实践中各合议庭分案不均,部分法官办案压力较大等突出问题,相比之前的分案制度作出了较大改革。分案办法对分案原则、领导办案、案件分类等事项作出规定,保证分案制度明确、具体、切实、可行。

  分案制度是审判权运行机制的关键环节,《分案办法》的出台能够有效保障东丰法院各项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将各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向深入。
责任编辑: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