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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婚返彩礼,执行算仔细
——东丰法院妥善执行一起婚约财产纠纷
作者:由世阳  发布时间:2015-12-29 10:53:17 打印 字号: | |
  在我国农村,男女双方缔结婚约后,通常由男方家庭向女方家庭过一定数目的“彩礼”款,作为订婚之礼。两个家庭从而开始了一段“漫长而有序”的婚礼筹备阶段。然而,花无百日红,在这段“漫长而有序”的婚礼筹备阶段中,一些农村的青年男女因感情不和等原因,放弃了之前的婚约,由此围绕彩礼返还问题而发生的婚约财产纠纷层出不穷,更是成为了执行工作中的难点问题。12月11日,东丰法院执行局利用三天时间快速、妥善化解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

  男青年魏某某与女青年王某系经人介绍相识,二人确定恋爱关系后,魏某某按农村习俗给付王某家彩礼款50000元。在经过近三个多月的相处后,两人多次因琐事发生争吵,王某与其父母多次借口推迟婚期,致使魏某某与王某感情彻底破裂,双方解除婚约。魏家提出既然婚约已经解除,王家理应将彩礼款全部返还给魏家。王家则认为,自家姑娘本无过错,是魏家一再催逼婚事,才导致两家解除婚约,应由魏家承担全部责任。双方各执己见,矛盾无法解决,最终魏家诉至法院,两家对簿公堂。经市县两级法院审理,判决王某和其父母返还魏某某彩礼款25000元。判决生效后,魏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东丰法院执行人员向被执行人王某及其父母发出执行通知书,督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前往三名被执行人住所地执行。王某的父亲,被执行人王某青起初对法院执行有抵触情绪,认为50000元彩礼款是魏某某自愿给的,再者因为此事闹得自己家在当地很没有面子,所以不愿意返还。执行人员深知农村家庭都是由父亲当家作主,于是给被执行人王某青算了一笔账:“如果王家主动一次性履行返还25000元彩礼款,执行法官愿意做做申请人的工作,让魏某某主动承担本案的诉讼、执行费用。如果王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人民法院不仅会一分不差地去执行王家应当履行的义务,还将依法就延迟履行的期间向被执行人处以罚息。按照本案来说,诉讼费由王家承担525元、执行费300余元、罚息每日近4元,王家将为自己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行为多付出超过1000元的代价。”经过执行人员耐心细致的讲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王某及其父母一次性返还申请执行人魏某某彩礼款25000元,由魏某某放弃要求王家承担诉讼费及执行费的执行请求。

  婚约财产纠纷,本就是一种基于感情引起的财产性纠纷。感情既已破裂,由爱生恨,便不能从感情入手化解纠纷。彩礼款的多少,多与当事双方的家庭经济基础密切相关,对于一般人家而言,彩礼款本就不是一笔小数目,自然会引起两家的高度重视。由此可见,从财产入手,仔细算一笔经济账,更能快速有效、妥善彻底地化解婚姻财产纠纷,实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