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东丰法院电子档案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发布时间:2015-08-07 08:17:24 打印 字号: | |

为响应吉林省高院信息化建设总要求,东丰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电子档案扫描工作,加大资金、设备、人员等方面投入,经过四个月的不懈努力,电子档案工作取得了突出的阶段性成效。

 

为开展好电子档案建设工作,同时不影响法院正常工作运转,我院采取技术外包的形式对2013-2014年的卷宗进行扫描录入,对于2015年新收的案件再由各庭室在办案过程中自行组织扫描录入;为保障电子档案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我院投入大量资金,采购了12套包括高拍仪、高速扫描仪、平面扫描仪在内的扫描设备;为做好电子档案管理工作,我院建立健全与职能任务相适应的档案工作机构以及各项电子档案管理规章制度,保证电子档案管理工作有序运转。 

 

电子档案的建立,方便了法官办案,尤其是执行法官,现在只要打开电脑就可以查阅自己的卷宗,了解案件进展情况,不用象从前一样在调阅卷宗上花费大量的时间,浪费大量精力;电子档案建立以来也取得了当事人、律师的一致好评,当事人、律师不用再象从前一样履行繁琐的借阅卷手续,只需要简单的操作就可以查阅相关卷宗,复印所需材料。


 
       截至201587日,我院已建立电子档案的案件达到7379件,实现了2013-2015年电子档案全覆盖,率先完成了省高院的工作部署。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