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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庭三步走 步步精心解民忧
作者:路遥  发布时间:2015-04-24 09:39:31 打印 字号: | |

 

   诉前积极参与重大交通事故维稳,诉中强化调解、自动履行职责,诉后做好回访、帮扶、救助工作。东丰县人民法院交通巡回法庭自成立以来,实施上述“三步走”,实现法院和公安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无缝对接,成为诉讼调解与交警行政调解密切配合、有效化解交通事故纠纷的运作平台。

   巡回法庭由庭长、审判员、书记员组成,实行交通事故诉讼案件受理、调解、审理“一体化”。在我们身边的案例很多。例如:何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伤致残,半身不遂。案件起诉后,交通巡回法庭判决侵权人赔偿何某45万多元。因侵权人机动车未投保,且其患肝硬化长期住院治疗,导致该案绝大部分款项难以执行到位。巡回法庭将何某列为重点回访户,法官们经常到何某家中走访,多次送去油、米等生活用品,巡回法庭法官在走访中,还了解到侵权人尚有与他人联户经营300多亩稻田,立即向执行局法官反馈。目前,其余部分款项正在抓紧落实中。

 

责任编辑:交通巡回法庭